搜索

中文  |  EN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400-080-4507
地址:  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长寿产业园鸿基楼

 

服务中心

售前服务

售前质量承诺
1. 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从合同货物通过验收并投运后12个月。如果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质量保证期超过前述约定期限的,则质量保证期应以较长者为准。
1.1 如果由于买方原因未在最后一批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之日起10个月以内完成验收并投运,则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我方发运的最后一批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之日起18个月。
1.2 合同货物总装后进行试验时,若因主要技术指标不合格,经处理后方合格出厂的,应将原因和处理情况列入出厂文件。质量保证期在上述期限基础上延长12个月。
2. 在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我方提供的合同货物有缺陷,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买方可向我方提出索赔。如我方对索赔有异议,应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的7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承认买方的索赔请求。如果我方未对买方的索赔提出异议或我方的异议不成立,我方应按买方要求进行修理、更换,或赔偿买方的损失。同时质量保证期延长一年。由于我方责任需要修理、更换有缺陷的设备导致合同货物停运时,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我方承担。
3. 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我方责任需要修理、更换有缺陷的设备导致合同货物停运时,质量保证期自我方消除该缺陷后重新计算,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设备质量原因引起的相关检测、实验、专家咨询、运输、安装等费用)由我方承担。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合同货物部件出现缺陷但不影响合同货物的正常运行,经维修或更换后的部件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4. 质量保证期的届满不能视为我方对合同货物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货物损坏的潜在性缺陷所应负责任的解除。质量保证期结束后10年以内,合同货物出现潜在性缺陷时,买方有权要求我方对有缺陷的合同货物和同一批次的合同货物免费予以及时修理或更换。
5. 我方应保证合同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其寿命期内运行良好,我方承诺合同货物的寿命不少于10年。在合同货物寿命期内,我方发现合同货物存在潜在性缺陷或原理性故障时,应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
6. 对于合同货物,我方应采用有运行经验证明正确的、成熟的技术和材料;若采用我方过去未采用过的新技术、新材料,应经买方事先同意。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未经试验及验证评定的,买方有权要求我方退货或更换,并按照本合同追究我方的违约责任。买方的同意并不减轻或免除我方根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我方从分包商处采购的设备及部件的一切质量问题应由我方负责。
7. 如果我方提供的合同货物有缺陷,或由于技术资料有错误、我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造成合同货物报废或工程返工,我方应立即无偿进行更换或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需更换合同货物的,我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新货物的费用、将新货物运至安装现场的费用及处理被更换货物的费用等。我方更换或修理合同货物的期限按双方约定执行,如逾期未完成更换或修理工作的,按延迟交货处理。
8. 如果由于买方未按照我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进行安装、操作或维护,及非我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合同货物损坏,由买方负责修理、更换,但我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买方要求的紧急部件,我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9. 在从合同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的期间,如发现我方提供的合同货物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选择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补救措施:
9.1 修理
我方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合同货物进行修理(含返厂维修),以使其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由我方承担。除非买方同意,修理工作应在30日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按照本合同的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我方修理的货物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更换、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或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9.2 更换
我方以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替换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合同货物,费用由我方承担。除非买方同意,更换应在30日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按照本合同的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我方更换的货物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或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9.3 退货
买方将有缺陷的合同货物退还我方,我方负责将被退还的合同货物运出安装现场。在此种情况下,我方应退还已收取的该合同货物的货款并承担买方支出的安装、拆卸、运输、保险及购买替代品的差价等费用。所有款项的返还应当在买方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30日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方应当按照“返还款项金额×0.5‰×逾期退款天数”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9.4 削价
在买卖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对有缺陷的合同货物作削价处理,我方应将有缺陷的合同货物原合同价与削减后价格之间的差额退回买方。所有款项的返还应当在买方提出削价要求之日起30日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方应当按照“返还款项金额×0.5‰×逾期退款天数”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9.5 向第三方采购
买方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可替代的货物,由此发生的差价、增加的费用和损失等由我方承担。
10. 买方选择以上任何补救措施均不减轻或免除我方依据合同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1. 合同货物喷漆应能长久的预防腐蚀和损坏,如果在合同货物验收投运后五年内出现喷漆脱落、锈蚀等任何影响合同货物外观的损坏,我方应免费处理。
12. 合同货物存在家族性缺陷的,我方应主动召回。
13. 其他约定
13.1 在质量保证期过后、合同货物寿命使用期内,我方负责设备终身维护。按照买方要求,免费提供系统软件升级换版。对于合同货物原理性故障,我方应免费负责进行改进。
13.2 我方提供的软件系统需对硬件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如果当前系统所匹配的硬件设备停产,我方保证最新的硬件设备可以确保原有软件的正常运行。
13.3 当买方选购与合同货物有关的配套设备时,我方保证提供接口部分相关设备的技术协议和资料,确保配套设备接入系统后的正常运行。
13.4 在质保期过后、设备寿命使用期内,我方保证向买方提供所需设备的备品备件,且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发出,价格以备件合同价格和当时市场价格中较低的价格为准。
13.5 我方提供的产品所采用的GPRS、CDMA通信模块,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或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和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3C认证;我方提供的产品所采用的230Mhz无线专网设备、微功率无线通信模块,具有所采用通信模块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
1 概况与制度
怀化建南机器厂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原电子军工企业,始终把“工匠精神”、“军工品质”作为企业安身立命的根基,提出了“用科技推进企业发展,以质量超越顾客期望”为质量方针。
公司从产品研发设计、物料采购、产品制造、生产工艺、产品监视过程等进行全面质量控制。通过了GB/T 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引进了用友ERP管理系统,有效的管控物料,控制成本浪费。为确保整个产品生产过程能得到有效控制,我司自主研发了一套生产管理系统,每台产品必须经过该有的流程和工序才能流到下个环节,直接跳过生产系统会报错提示,可追塑到每台产品的流向,确保了产品质量的控制。
为有效的监督、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公司设立质量管理部;分别设立了:QE组、QA组、QC组。
执行标准:GB/T 2828.1-2012 抽样检验程序
GB/T 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7215.211-2006交流电测量设备通用要求、试验和试验条件 第11部分:测量设备
GB/T 17215.301-2007 多功能电能表 特殊要求
GB/T 17215.321-2008 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 第21部分 静止式有功电能表 (1级和2级)
DL/T 614-2007 多功能电能表
DL/T 645-2007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
质量管理部有62名成员,2名硕士研究生,5名本科生,其余为高中以上文化素质。
 
完善的质量管控流程才能确保产品的质量,满足客户要求。
 
质量控制流程
1 设计开发质量管理流程
为彻底执行公司“用科技推进企业发展,以质量超越顾客期望”的质量方针,公司从设计开发环节开始质量就参与其中,对设计开发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跟踪与分析,推行APQP(先期产品质量规划)和FMEA(失效模式与效应分析)工具,有效预防产品设计缺陷,控制设计开发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潜在隐患,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同时公司为加强产品可靠性实验验证工作,引进了大量的实验设备,对器件和整机产品进行可靠性试验验证,使产品的设计寿命超过国网产品规定寿命要求。
 
2 供方选择流程
为确保供应商的资质及供应能力,我司在所有原材料供应商选择上都依照“询价、比价、议价”原则,同等价格条件下质量能力强的供方优先原则,对各类物料的供应商采取实地考察评分,并在业内有较显著业绩的供应商进行优先选择,避免一些不具备实力的供应商供货造成质量损失。同时对供方样品进行严格测试合格后方可入选我司的供应商名录。
 
3 来料采购控制流程
公司具备完善可靠的物料质量控制体系,物料质量由供应商导入,物料认证、物料批量供货管控和供应商质量保证组成。为保证供应商供应的原材料质量符合我司的质量管控要求,制定了《原材料检验规范》和《检验作业指导书》加强管控。对各类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和物料进行严格测试,样品质量作为我司对供应商准入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4 生产质量控制流程
为落实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工艺要求,我司对生产过程的各个工序进行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对关键工序进行重点管控,保证生产过程中所有的质量都能得到有效控制。我司对所有上线物料都必须经IPQC进行上线核对,确认上线物料规格、名称和用量均没有错误后方可进行首件生产,从源头上避免物料的错用、漏用。制程中出现的任何品质异常责任部门必须提出相应的5D改善报告并经质量管理部确认措施有效后方可继续开线生产,确保无批量质量事故的发生。
 
5 来料品质检验流程
为有效控制各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符合我司的质量要求,我司依GB/T2828.1-2012标准对所有的原材料按检验规范和检验指导书要求进行检验,对不符合我司品质要求的物料进行退料并督促供应商回复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在下一批来料时进行验证措施的有效性,同时对供应商不定期进行品质辅导,提高供方的品质管控能力,从源头上避免原材料的质量问题发生。当批量到货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物料时,品质管理部会依据验收标准做拒收处理,并通过QE反馈原材料供应商进行改善,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交8D报告,并对下一批来料时对回复的措施有效性进行验证,形成闭环。
 
6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流程
为有效管控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品质风险,我司对各个工序进行了缺陷控制,对超出不良缺陷数量的工序实施质量异常反馈机制和停线机制,避免出现批量质量事故。当质量异常超出控制目标时,异常工位按质量停线管理制度要求层层上报,工程服务部、质量管理部必须在1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并于30分钟内给出临时处理措施,减少生产异常工时损失。事后统计相应的异常损失工时对责任部门予以相应的处罚。
 
7 出厂品质异常处理流程
为确保我司所有出货的产品符合顾客要求,我司对所有的成品实施全检和OQC抽检同时进行方式,对出厂检验发现的各类异常进行分析,要求对该批产品进行相应的整改后OQC重新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出厂,确保产品的品质,出厂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任何性能品质异常不允许出货。
 
8 售后质量投诉处理流程
为了快速响应客户的质量投诉,我司在收到客诉信息后成立质量处理小组,对客户投诉信息进行分析并找出问题发生的真正原因,在2小时内回复给客户相应的处理办法,并内部确认相应的补货或维修处理时间,最短时间内将产品补回到顾客。